2023-12-08 13:06:09 | 晨曦网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在实施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第五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层次人才。
第六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以及做出相关解释。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此条从第十三条调动至此。
第十三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根据分数和调剂志愿调剂至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或无法满足调剂志愿)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英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不接受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出的退档申请。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并在分配专业时计入总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除外。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此条删除“身体状况”,助产学招收女生不属于身体状况范围。
(一)患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
(二)护理学、助产学及护理(高职)专业女生身高未达到155cm、男生身高未达到165cm者不予录取。
此条删除专业前的“等”、删除“(含)以上”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四)助产学专业仅招收女性考生。
(五)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此条删除“无”;增加“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
(六)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七)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八)女生身高未达155cm、男生身高未达160cm,体弱无力及患晕血症者不宜就读我校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针灸推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面向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学生被录取后,须与我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与定向服务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经我校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 晨曦网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学制为一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分配到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此条增加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范围,招生批次,优惠政策。不建议写明可分配到除中医学(5+3一体化)外相关专业,因为除此专业,定向类专业也不能分配,专业分配的科类要求、计划比例等细节问题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文件中有,不建议在章程中全部表述出来。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广西招生,安排在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我校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民族班,民族班与相应本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执行相同培养形式。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招收羽毛球项目考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招录工作。
第二十二条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将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细则》分为预防医学(预防医学班)和预防医学(妇幼保健班)(30人以上成班,不足30人不分班),毕业后颁发预防医学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须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入学,不予调整专业。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高职高专(专科)仅面向广西招生。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实行按阶段收费,即本科生学习阶段执行本科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阶段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或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咨询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0771-3126099、0771-3122535
传真:0771-3106508
学校网站地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地址:
电子邮箱:gxzy3126099@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号:gxtcmuzs)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条款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影响,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3年5月
南京中医药大学保研政策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经推荐高校公示并经“全国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6.申请本科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50%,详见《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直博拟招生专业为:100800中药学。
三、接收程序
1.我校接收推免生(直博生)工作方案、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陆续通过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申请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校接收工作日程安排,超过有效时间视为主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推免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入学,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所有课程不得有不及格,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成绩单原件;
3.推免生须提供真实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材料虚假,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 考研派-南京中医药大学
以上就是2023年南中医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晨曦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晨曦网:www.cxtee.com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学基础为创立于1924年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学院,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1995年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是全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全国首批获得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授予权的高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一、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学术学位:中医学一级学科(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专业学位: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二、招生人数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04名(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录取阶段根据推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规模1.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11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接收的推免生和长学制转入57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1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少于10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不招收汉族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
考研报考条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精神,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安全稳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掌握本学科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创新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1026名左右)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掌握基本临床诊疗技术,能独立、规范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或临床教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798人) 湖北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普通全日制中医药高等院校。学校现有中医学和中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护理学和医学技术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医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 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标志着甘肃省高等中医药教育的开始;1990年被国务
福建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人数:808人) 2023年硕士招生公告1——福建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含专业目录)一、招生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我校暂按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2年硕士生计划编制2023年招生计划。统考生招生计划因实际录取推免生、医学长学制转段生等因素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变动,最终各类别招生计划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3年招生
2023-09-12 18:38:31
2023-12-15 14:58:41
2023-12-14 17:22:03
2023-12-09 08:25:45
2023-12-21 09:19:09
2023-12-15 11: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