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哈体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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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理工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条件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哈理工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布的《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23年哈尔滨理工大学MBA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MBA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023年哈尔滨理工大学MBA研究生报考时间及网址
2023年哈尔滨理工大学MBA研究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1月中上旬。考生依据所选报考点要求,完成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023年哈尔滨理工大学MBA研究生考试科目及时间
1、初试
考试科目:外语(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
2、复试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专业课(管理学)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复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负责组织及确定时间。
2023年哈尔滨理工大学MBA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有关信息
更多信息见哈尔滨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官网:
微信公众号:hrbustzyxw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路249号1号楼806室
咨询方式:“2023哈理工MBA咨询”QQ群号:486240627
专业学位中心咨询电话(张老师):0451-86392288、15846392288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e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官网发布的《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整理了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E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各位参考。
哈尔滨工业大学创建于1920年,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全国首批开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的院校之一,已获得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认证(AACSB)、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国际认证(AMBA)和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CAMEA)。EMBA项目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三区学科优势和办学资源,建立了以院士、知名学者和行业领军人才为代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形成了完善的培养体系。EMBA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科技视野、强烈创新意识、高度社会责任感、新兴技术战略研判和投资决策能力的创新型管理领袖。二十余年来,为祖国培养了一大批活跃于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商界翘楚,成为重要的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项目享有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名额的资格。
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EMBA在哈尔滨校本部和深圳校区同时设置授课点,学员可自主选择校区上课。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使命与目标
项目使命:塑造企业家前瞻洞见培养创新型管理领袖项目目标:推动企业转型与创新
课程设置
按照国际一流商学院课程体系标准设置课程,将全球前沿管理理念与中国本土化商业实践相结合,将全球产业科技创新与中国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旨在提升学员的战略思维、强化管理实践、拓宽技术视野、激发创新潜能。课程设置分为六个模块:入学模块、平台课程模块、核心课程模块、特色课程模块、移动课程模块、毕业模块。
入学模块:开学典礼、团队文化建设、探索哈尔滨工业大学
平台课程模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商务英语、管理
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营销管理、数据模型与决策、大数据与
电子商务
核心课程模块:创新管理、
创业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转型、全面风险管理、股权管理与纳税筹划、卓越领导力实战演习、宏观经济学、公司治理、管理沟通、公司理财、领导行为与艺术、商业伦理、
国际商务、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
特色课程模块:EMBA论坛、国际管理前沿讲座、创新创业讲坛、名家讲堂、海外课堂、体验式课程。增开院士讲堂,可能涉及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卫星通信、先进材料、医疗健康、
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工业软件、碳中和、机器人和元宇宙等。
移动课程模块:哈尔滨、威海、深圳、重庆、郑州
毕业模块: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毕业典礼
复试分数线与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最终计划届时以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报考须知
1、有关报考事宜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网址:http://yzb.hit.edu.cn/2022/0913/c8823a280904/page.htm)。
2、考试科目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网址:http://yzb.hit.edu.cn/2022/0801/c8823a279545/page.htm)。
3、网上报名时,报考单位选择“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院系选择“146(商学院)”;报考专业选择“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学科方向:55EMBA,并在备用信息中注明“哈尔滨班”或“深圳班”。
4、报考点选择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5、上课方式
每月集中授课,三~四天(周四/五~周日)。
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费标准待确定后及时对外公布。学费包括听课费、讲义费、论文答辩费、茶歇费,不包括差旅及出国访学等费用。
2、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
学位授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注意事项
1、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我校关于非全日制的相关说明详见《关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说明》,可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
3、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本简介内容如有与学校要求不一致的,按学校有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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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招生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统称“学院”)网站、学校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究生招生网(
,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等。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境外在读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6.各类专项计划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卓越工程师学院校企联合培养专项、优秀海外本科生直接攻博专项、
冰雪运动专项、国家及学校其他专项,相应具体报考条件以我校后续发布的相关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推免)
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在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进行选拔。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含硕士阶段)。一般在硕士入学后第三学期申请,选拔通过者在第四学期转为博士学籍。
3.推荐攻博
推荐攻博面向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选拔。一般在硕士入学后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申请。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需继续按硕士生培养计划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在按时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超出正常学制的在学硕士生须按“申请-考核”有关要求报考。
4.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进行选拔。“申请-考核”每年度一般进行两次,第一次在秋季学期进行,为面上招生。第二次在春季学期进行,为补充招生。
以上招生方式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四、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主要来自承担国家重点、重大工程项目的企业或科研院所,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我校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包括: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1
交通运输,具体详见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
五、关于联合培养博士
我校联合培养博士主要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考生可按照工程博士招生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供联合培养单位的相关证明。具体情况可以咨询相关企业或科研机构。
六、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部门进行咨询。考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七、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
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外,我校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全部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计划全部招收定向就业类别(主要招收来自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技术骨干,开展校企联合培养)。
八、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招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哈工大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网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与校本部完全相同的招生方式。
九、其他说明
1.时间安排
博士生招生每年集中安排两次,其中秋季学期选拔工作一般在9月报名,10月底前完成相关考核工作;春季学期选拔工作一般在3月报名,4月底前完成相关考核工作。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学科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外,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有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3.档案审核
我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和录取类别确定后,将对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进行调档和档案审核(应届考生档案在入学后进行审核),有关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4.学费及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设立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由国家及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导师助研津贴三部分组成,用于发放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我校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制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最长学制范围内,按学年收取学费,每学年学费标准为3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超过最长学制后予以学籍清理。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方案规定,工科基金和科研基金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5万元/生·年,经管基金和基础基金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4.3万元/生·年,同时学校为有需要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管岗位,并优先满足经管基金和基础基金资助的学生进行申请,学生可以通过承担助教或助管工作获得相应津贴,具体规定参见学校的有关文件。
5.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6.本须知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并及时在学校研招网公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路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4004
原文标题: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考须知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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