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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征询志愿
挺有可能的……
话说握手,我也是征询的,文科,高二本线14分,只报了西安外国语和哈尔滨医科大(其实等于没报),决定去外院三本学小语种了……唉~还是看自己吧
不过湖南的气候对咱来说挺够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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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一个报的是什么啊?二批A没报么?二批A大部分都降分录了……要是你A类报了些不太好的地方,也挺有可能就被录了,可能都轮不上B类,不过~好在
吉首大学那专业还是不错的吧?说不定好多人冲着这专业也都报那呢?说不定你就被挤下去了=。=
好在你没填服从调剂
话说二批A今天征询结果已经出来了吧,我是注定去三本了,囧

给你做个参考:天津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高职教育和成人
教育学校代码:10065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现有57个本科专业,2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35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80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19000余人。天津师范大学的学科门类在部颁本科专业目录所列11个门类中占8个,即文学、理学、工学、
法学、
历史学、教育学、
经济学和管理学。这八大门类学科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二、招生专业专业类别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学费所属学院
美术??设计类
美术学508000元美术与设计学院
绘画908000元
艺术设计1808000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508000元艺术设计(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308000元
广播电视编导(
摄影)4510000元新闻
传播学院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55100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10010000元
音乐表演(键盘
表演)4010000元音乐与影视学院音乐表演(声乐表演)4010000元音乐表演(器乐表演)3010000元
音乐学(理论作曲)1010000元音乐学(音乐文学与音乐文
化学)608000元
舞蹈学6010000元
戏剧影视文学808000元表演4010000元说明:1.以上专业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2.绘画专业含国画、油画、水彩、版画四个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含环艺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动画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五个方向。新生入学后,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划分专业方向(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除外)。3.手风琴属键盘表演,全国限招3人。4.器乐表演方向招收管弦乐25人,招生范围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双簧管、大管、单簧管、长笛、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和打击乐;民族器乐5人,招生范围为笛子、唢呐、笙、扬琴、琵理论作曲笔试,考试内容为:1.和
声学(90分钟,100分)2.乐理(90分钟,100分)3.听写(30分钟,100分)4.作曲(90分钟,100分)1.钢琴演奏: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应包括大型乐曲或奏鸣曲的单乐章一首,限时8分钟,100分)2.民歌演唱:演唱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民歌三首(限时6分钟,100分)3.视唱: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曲目一首(准备时间不超过1分钟,100分)(以上内容考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舞蹈学1.身体软开度2.舞蹈作品3.表现力4.气质、形象(国标舞须选择摩登舞和拉丁舞各一支)1.基本功2.技能技巧3.即兴表现4.舞蹈作品(总分100分)(每8人一组,每组考核时间不超过40分钟)(国标舞考核芭蕾基本功、摩登舞和拉丁舞技巧及作品展示)成品舞自备音乐磁带或CD;表演1.小品表演(主考命题,限时10分钟,60%)2.即兴表演素质练习(限时5分钟,40%)1.表演:集体小品,即兴表演练习(主考命题,限时10分钟,60%)2.台词:朗诵(作品自备,限时3分钟,20%);3.声乐:演唱(作品自备,10%);4.形体(作品自备,10%)(每5人一组,每组总考核时间不超过30分钟)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朗读,限时三分钟。内容可在新闻、诗歌、散文、小说等中任选。1.吐字与发声(40%)2.思维与理解(25%)3.语言表达(25%)4.综合素质(10%)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1.新闻播报(30%)2.文学作品朗诵(20%)3.话题评述(40%)4.综合素质(10%)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在初试考点进行,不再进行复试,考试内容为基础乐理及音乐常识。戏剧影视文学笔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在初试考点进行,不再进行复试,考试内容为:1.文、史、哲、文艺、戏剧影视常识(30%)2.命题故事(20%)3.命题小品(30%)4.影片评论(提供片名,默评,20%)广播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180分钟(不含影片播放时间),考试在初试考点进行,不再进行复试,考试内容为:1.文艺、影视常识(20%)2.电视节目分析(30%)3.命题创作(30%)4.论述(20%)说明:1.音乐表演专业初试考核分为形象测试、音乐能力测试、演唱(奏)程度测试、音乐基本条件(如嗓音结构、手指、牙齿等)四项;2.音乐表演专业在复试阶段进行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等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的考试,即资格考试,每科分值为100分。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考试成绩排队,否则视为专业考试不合格。3.键盘表演初、复试演奏曲目须在奏鸣曲的快板乐章、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复调作品中任选,复试演奏曲目必须包括一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四、考点设置1.绘画、美术学、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序号报名及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点咨询电话1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2.摄影摄影方向的美术测试可在上表中任一考点进行;基础知识笔试须在郑州、潍坊或天津(上表中4、12、13号考点)中的任一考点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美术测试当天,如遇特殊情况则安排在其他时间,请考生报名时向报名处问询。考生可在郑州、潍坊或天津考点同时参加美术测试和基础知识笔试;也可在其他考点参加美术测试后再到郑州、潍坊或天津考点参加基础知识笔试,报名考试时须携带参加美术测试时的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3.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1)初试安排报名及考试地点报名时间初试时间考点咨询电话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2)复试安排复试于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进行,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应在主校区报到,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原则考生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专业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和音乐文学与音乐文化学专业或方向:在专业考试成绩及
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②除①以外的其他专业或方向:在文化考试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美术类高职专业原则上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报专业属所在省统考范围,则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六、报名法1.报考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上述条件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方可报考。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3911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分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4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书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已与
天津美术学院等院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为本院毕业生继续深造取得本科学历文凭建立了直通车,提供便利条件。
学院所设专业包括: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广告设计与制作、
产品艺术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室内艺术设计、
展示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
包装艺术设计、
工艺美术品设计、
游戏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美术(绘画)、
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等专业;为学生就业拓展更大空间,学院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此后简称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内部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院长办公室执行招生
纪检监察职责,监督电话:022-26786331。
第五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普通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符合社会需求为原则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制定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高职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0年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如有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采取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为原则,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然后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省考生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 1.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者,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 学院录取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
第十八条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学费较高,入学后仍有大量材料费用投入,请考生、家长依据自身条件酌定报考。
第二十三条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E-mail:tjgyms@126.com
咨询电话:022—26786329
传 真:022—26773252
纪检监督电话:022—26786331
邮 编:30025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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